有奖举报公告-关于假冒我院名义进行培训班宣传及招生的有奖举报公告

时间:2012-10-12浏览:2464设置

      近日,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现,有部分社会培训机构假冒“上海财经大学”或“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名义进行培训班宣传或开设培训班,此类行为严重损害了上海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及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 
      为了进一步维护上海财经大学及广大学员的利益,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决定自2012年10月12日起,实行有奖举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举报内容 
      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假冒“上海财经大学”或“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名义进行培训班宣传或开设培训班有关行为。 

      二、举报方式和要求 
      1、举报方式 
      ①举报人可将举报信邮寄至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上海市虹口区昆山路146号,邮编200080。 
      ②举报人可将举报信电子邮件发送至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箱:sce@sufe.edu.cn 
      ③举报人也可直接进行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21--63564345。 
      2、举报要求 
      无论采取何种举报形式,举报人的举报内容需符合以下要求: ①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映事实真相; 
      ②必须提供所反映问题的可靠依据和较为详细的调查线索,如违规培训机构的宣传简章、宣传网站、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资料。 

      三、奖励办法 
      1、奖励标准 
      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举报人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举报事项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给予以下奖励(两项奖励二选一): 
      ①根据举报情况的重要程度,给予现金奖励500-2000元; 
      ②根据举报情况的重要程度,赠送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价值1000-3000元的培训课程。 
      2、奖励原则 
      凡同一内容多人举报的,只奖励最早且按其举报线索查实的举报人;所举报的问题已处理上报的,不予奖励。 
      3、领奖办法
经核对获得奖励的举报者,自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举报奖金或免费课程。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再补发。 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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