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最新要求

时间:2014-06-30浏览:6709设置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有关精神,为规范本科毕业生前置学历的审核,维护电子注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2013年开始,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都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验,并由考生自行提供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若学信网上查不到本人电子注册信息,则须提交学信网或学信网授权的各地认证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的认证报告》(若前置学历为军队自考,需毕业生按其本科毕业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信息做学历认证报告)。各主考院校初审时须收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高等教育学历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复审时连同考生毕业申请材料一起上交审核,并告知申请毕业的考生凡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或证明导致无法注册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上海市自考办的要求,从2014年上半年起,凡是来我办办理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的考生都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高等教育学历的认证报告(两者必须具备其一)否则将无法完成论文选题登记。请各助学单位及时通知到位,考生们相互转考。另外,2014年上半年已经完成了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将进入财大自考办和市自考办复审的考生,如果缺失有关证明材料,我们也会找有关考生个别联系的。财大自考办联系电话:63564124。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上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办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受理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下午5:00(国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1-64829191

  特别提醒将参加本次采购专业本科论文选题登记的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 专科或者专科以上的毕业证书原件(A4复印件两份
  二.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高等教育学历的认证报告(两者必须具备其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还需提供一个12位数字的未经查询的号码供自考办老师复查,写在打印出来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右上角。
  三.凭有关证书免考的需提供原件(如:PETS-3证书、复印件2份A4)、凭原大学成绩(指凭本科文凭免考两门公共政治课或者英语(二)课程的)申请免考的需提供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一份),并填写自考免考申请表。
  四.准考证(牡丹灵通卡)、2002年之前的自考单科合格证书。
  五.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所有复印件的右上角写上33打头的12位数的财大准考证号码。
  六.如有在本市外校借考的,需打印博益网历史合格成绩单两份。
   
  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4.6.30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