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于2022年10月修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设置过渡期,过渡期间按原有政策执行,新政策从2023年起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市场营销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大纲:
会计学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大纲:
本办法于2022年10月修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设置过渡期,过渡期间按原有政策执行,新政策从2023年起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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